法学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招募通知
各班级团支部、各学生组织: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精神,以及中宣部、中央文明办、教育部、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》(中青联发[2005]3号)精神,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关于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号召,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实践水平,法学两院分团委在总结往年来社会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拟定于即日启动我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。
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:
一、实践主题
走进“社会法庭”,剖析“现代马锡五”
二、实践目的
社会法庭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4月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种调解模式,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、处事公道的群众担任社会法官,针对婚姻纠纷、家庭赡养纠纷、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,依据法律法规、乡规民约、道德伦理等,以最快捷、不收费的独特方式调处矛盾纠纷。实践团此行的目的:
(1)了解社会法庭的创建背景;
(2)对社会法庭在河南省的具体运作进行调研,了解社会法庭对解决纠纷、促进社会稳定的现实作用,特别是在农村中的作用;
(3)调研目前社会法庭中存在的问题;
(4)对社会法庭的理性建构和发展提出建议,促进社会法庭制度的发展完善;
(5)探讨社会法庭对构建和谐社会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方面的意义。
三、实践时间
7月中下旬,实践持续时间为一周左右。
四、招募人数
本次社会实践团共招募成员10人。
五、招募要求及相关说明
1、本次社会实践团成员必须为我院正式在读本科生、研究生;
2、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意识,思维活跃、善于合作;
3、本次实践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,即:实践筹备阶段、实践进行阶段及实践总结阶段,在每个阶段中所有团队成员均承担相关任务,被选中的同学务必协调好个人时间,不可无故中途退出;
4、参与本次实践活动成员,需购买活动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;
5、本次实践活动往返路费、食宿及部分相关费用需实践团成员自行承担(约人民币1200元);
6、具有组织或参加类似实践活动或有相关经历者、具有个人特长者(如摄影、写作)优先录取。
六、报名方式
有意参加的同学请于6月17日前到各班团支书处报名。
附件: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申报表shenbaobiao.doc
共青团法学两院委员会
2010年6月9日